“就在其他三面城墙上,当然,朱雀大街上的最多,您等会儿就能看到了。”
“是吗?那我可就等着了。”
“……”
……
与此同时。
吐谷浑的都城,伏俟城。
这座城池,在鲜卑语里也可以叫做“王者之城”,位于西海的西面。
此刻,刚刚从龟兹赶到此处的张明,正看着大变样的伏俟城,目瞪口呆。
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刘旭,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我十月初离开这里的时候,这里可不是这样。”
“那些土房子呢?”
“怎么全部变成木头房子了?”
“还有这些农田是怎么回事儿?他们鲜卑人不是游牧民族嘛?怎么会种地?”
“还有那些灯笼是怎么回事儿?他们难道也过元宵?这怎么可能?”
“该不会……该不会是你这个狗贼干的好事儿吧?那你个狗贼死定了。”
“我回去之后……”
见张明越说越来劲,越说越大声,身穿破洞羊皮的刘旭,赶忙上前捂住了他的嘴:
“行了,你个狗东西快闭嘴吧!免得等会儿被人发现了。”
“我可告诉你,现在的这里,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你想死别拉上我。”
闻言,张明非但没有安静下来,反而挣扎的更加厉害了,甚至翻起了白眼。
“呜呜呜……放开……我!?”
见刘旭松开手,张明二话不说,直接一脚踹翻了他,并赶忙跑到路边呕吐了起来。
片刻之后,擦干净嘴角的他还嫌不够,当即探手拿出了身上的水囊漱起了口。
待这一切都做完之后,张明回身恶狠狠的低声怒斥道:“狗东西,你的手刚才干什么去了?为什么那么……呕……”
张明越说越反胃,但是吐又吐不出来,只剩下无尽的恶心,糟心透了。
闻言,刘旭面色一变,赶忙把手藏在了身后,讪讪的说道:“没什么,可能是那些香料的味道,混在一起去了吧。”
我能告诉你,我刚才去给羊崽子接生去了吗?你要是知道了,那还不得杀了我。
想到此处,刘旭面色殷勤的上前。
“走走走,我们先进去吃火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