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切不可混淆了“因果”。
《易经》曾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天道如明镜,报应分毫不差,世间万事万物,皆因因果而兴亡。
若将因果倒置,背道而驰,就如同缘木求鱼,南辕北辙,最终只能空手而归,自食苦果。
故而,做人,切不可混淆了因果。
一、洞悉得失之因果,方能做到宠辱不惊。
人生宛如一场戏,得失变化无常,顺境逆境,皆是生活常态。
倘若执着于一时的得,便会得意忘形,骄傲自满,犹如引火上身;倘若沉溺于一时的失,便会垂头丧气,怨天尤人,终究一事无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祸福相依,得失相伴,塞翁失去的马,未必是灾祸;在东边失去的,也许会在西边收获。
应当以辩证的眼光看待得失,不被一时的成败所蒙蔽,不被眼前的利益所左右,如此才能在得失之间,保持内心的平静与淡定。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胸怀宽广,宠辱不惊,任凭风吹雨打,我自稳如泰山。
《道德经》有云:“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顺境时切莫骄傲,逆境时切莫气馁,得意之时,应当思考失意的苦楚;失意之时,应当怀揣奋起的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