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斩相比上两种刑罚,既不能快速解脱,又毫无尊严,一般只针对罪大恶极的犯人才会判处此刑。
腰斩堪称华夏大地上历史最悠久的刑罚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
历史上秦朝的李斯,西汉的晁错,唐朝与高阳公主偷情的辩机和尚,都是死于腰斩。
腰斩之刑,行刑时会从罪犯身体腰部斩下,一分为二,断其躯干。
人体的重要脏器大多集中于上半身,腰斩选择在腰部这一关键位置切下,令关键脏器依然完好无损,这就导致犯人遭受腰斩酷刑后,非但不会瞬息间陷入混沌,反而会异常清醒地感知生命流失,罪犯通常会经历一段漫长的痛苦挣扎时光,才会咽气。
甚至有人断成两截后,还能以双手为桨,撑起上半身,在地面上蠕动爬行,沿途流下一地血腥肠、脾脏器,对犯人的极致折磨,可谓惨不忍睹。
《春秋公羊传》中曾记载“君主不忍以斧钺相待,遂赐其速死。”
面对恶名昭彰的腰斩之刑,君主赐予速死都变成了仁慈的表现。
术业有专攻,刽子手对腰斩尺寸的拿捏颇有讲究,有速决型和延缓型两种执行方式。
斩时往上切一寸,快速手起刀落,受刑者断成两截后不一会儿便会气绝身亡。
若往下切一寸,受刑者往往要多拖上个把时辰才会咽气。
所以许多罪犯家属会重金贿赂刽子手往上切一寸,以使亲人少受折磨。
大理卿马曙诵读完李归罪状,侧脸问属下属下:
“午时三刻到了吗?”
唐朝对一般犯人执行死刑,讲究“皆日未后乃行刑”。
“日末”,即太阳开始偏西时,此时阴气开始集结,唐人认为这个时辰处决人犯,方便他们托生轮回。
但对于十恶不赦的犯人,则会选择午时三刻处决。阴阳家认为午时三刻阳气最盛,阴气消散,可令罪大恶极的犯人,连鬼都做不成,以示最大严惩。
属下看了看沙漏答:
“还有两刻钟。”
“将犯人绑缚到邢台上吧。”马曙命令。
这时人群中突然有个女子高声喝道:
“且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