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枪还好,一旦开枪,哪怕是被提堂到裁判所和法院,交纳再多的保释金,法官一般都不会同意保释。
越南人只为十位枪手聘请了律师,其他人没有枪并不算大罪。
实际上这些人私藏枪支,板上钉钉肯定是要被判刑的,而且并不允许被保释,因为社会危害性太大。
这里面还有些人并没有香港身份证,只是越南难民的身份。
所以林业森大律师接受的委托只是尽量帮他们减刑,必要的时候可以认罪,并且要清楚的告诉他们,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王大山仔细的看了林大律师一眼,想了想,他忽然走上前去,向他伸出了手,说道:“林大律师,你好,久仰你的大名,我叫王梓辰,不知道有没有荣幸能够认识你一下?”
林业森愣了一下,握住王大山说道:“当然可以。”说完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了王大山。
王大山接过名片,笑着说道:“多谢林生,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说完便离开了警务处大楼。
林业森也有些惊讶自己怎么会把名片递给这位萍水相逢的少年。也许是少年像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反正给了也就给了,没什么问题,他也没在意。摇摇头,便又接着与警官沟通去了。
与警官的沟通并不顺利。
几名越南枪手当街开枪,打伤斗殴另一方的参与者,并且还袭击警察。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但有现场其他参与者的证词,还在手枪上发现了几人的指纹。
几位在现场的本地社团分子指认了开枪的枪手,可以说想翻案很难。
虽然林业森是香港知名刑辩大律师,但碰到这种被现场抓获的嫌疑人,警方的执法程序又符合条例,林大律师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也不过就是帮助其中一个枪手以枪支走火为借口,做过失杀人的庭辩。其他枪手就没办法了,只能劝他们认罪,向法官申请轻判。
否则法官不会相信所有人的枪支都会走火,陪审团也不是傻子。
林业森给枪手们交代了一些事情,又告诉了他们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就离开了O记,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之后,他打电话给吴志明说明了案情,并告诉他已经尽力,希望吴志明把照片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