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论怎么样,我们都是朋友。”
张荣回去了,趁着时间还早,王大山又组织开了一次元老会。
这次元老会的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关于龙堂的利益分配。
龙堂虽然是一个秘密组织,但依然是一个可以盈利的组织。如果不能盈利,那它就是一个无底洞,王大山不可能无限制的往里面投钱养着这个组织。
随着组织的发展壮大,无论他再有钱也养不起。
所以,王大山对元老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首先,龙堂要能赚钱,王大山会把从戈力士和项玖那里获得的共计一千五百万全部投入到龙堂里,作为龙堂的创业资金。
然后,这些创业资金与王大山的其他钱,共计三千五百万,会被投入股市,做空地产股,龙堂投入的资金获得的收益,将作为龙堂的资产进行投资。
龙堂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存在,王大山和各位元老,都是龙堂的股东。
王大山作为大股东,占有70%的股权,九位元老共占30%的股份。九位元老的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中,丁猛、吕刚、古战军三人各占4%,其他六人各占3%。
龙堂所有的收益,将按照三三四原则进行分配。即百分之三十作为股东分红,百分之三十作为全体社员的奖励,剩下百分之四十作为龙堂的运营及发展资金,壮大龙堂。
龙堂股份不可转让,若有元老退出龙堂,龙堂会强制回购他的股份。并将这份强制回购的股份重新分配给新一届的元老会成员。
这也算是对退休元老的一个福利。
龙首的股份可以指定继承,也就是说,龙首可以指定下一任的龙首,而谁继承了龙首,便继承了龙首的股份。
这是王大山专门定出的有利于自己的掌握龙堂的规矩。不是他不相信在座的各位,大家相识于微末的时候,都愿意同甘共苦共同奋斗。
可是一旦事情成了,龙堂发展壮大了,肯定就会有人滋生出了不该有的野心。那时候就会有人联合起来,为了自身的利益上蹿下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