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半天才缓过劲来,一双眼睛瞪的像熊猫:
“林学弟,这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
“你社长我虽然英俊潇洒气宇轩昂,实力也不俗,但是和那位比起来,可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林清远说:“您也太谦虚了。”
说这话,林清远不是为了恭维社长。
他和社长交过手,社长的攻速很快,都能赶上步枪的连发射速。
再怎么说,异能等级的评估,也应该在S级或SS级之间。那压迫感不比魏良差多少,是个相当优秀的学长。
不过要说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林清远倒是没看出来。
男生喜欢夸自己帅,这是再屡见不鲜的人之常情。
哪怕长得和帅字一点不沾边的人,也会对着镜子臭美一顿。
但林清远是个例外,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不喜欢照镜子。
直到被校花表白过,才知道自己是个小帅哥。
但男人又不是靠脸吃饭,只要这张脸不给自己惹麻烦就行。
这便是林清远对自己颜值的全部要求。
“我这可不是谦虚,这叫务实,或者说实事求是。”社长摸了摸下巴上的胡渣,“我们熊猫侠联盟成立之初,便是为了找到熊猫侠!”
一向淡定的一珞,也被这话吸引了注意力,喝茶的动作一顿,脸上表情有些僵硬。
谁能想到,一个社团的建立,只是为了动员所有成员,一起寻找一个在都市传说里存在的人物?
社长再次抛出一个重磅消息:“这一找就是整整十年。”
林清远忍不住吐槽:“不是吧?找了十年还没有放弃?”
“那是我们全社的偶像,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社长瞪眼,抬手猛地一拍桌子,豪气冲云天。
“为了能见到熊猫侠,就是再过十年……又有何妨?”
搞了半天,这个社团的成员,原来都是熊猫侠的粉丝吗?
林清远若有所思,扭头看向身边的一珞,嘴角抽搐了两下。
好不容易才憋住,没当场笑出声。
要是社长知道,熊猫侠的本尊,就是他对面坐着的学妹,会不会激动的当场宣布解散社团?
就是不知道,一珞愿不愿意以都市传说的身份,见这群对自己着了迷的粉丝。
十年的时间,不离不弃,坚持不懈。
这样的精神真是可歌可泣!
不过这样说来,一珞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是家喻户晓的都市传说了?
那时候,貌似一珞才只有八岁?
林清远想了想,自己八岁的时候,还在土堆里挖石头玩呢。
一珞放下手里的茶杯,低声说:“所以这个社团和熊猫没有关系?”
林清远心中顿感不妙。
一珞之所以来参加社团,就是为了宣传单上的那只熊猫,要是没有熊猫有关的活动,她很可能会毫不犹豫地直接退出社团。
小主,
毫不拖泥带水,这就是一珞的性格。
如果一珞离开社团,那么自己留在这里,将毫无意义。
社长的回答出乎预料:
“不,当然和熊猫有关系。”
“根据历代社长的推断,熊猫侠之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