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局里有人出警,但凡被她看到了、并且她手头上还没什么事情的话,她便会立刻主动前去帮忙。
至于办公室里本该她负责的那些工作,认真说,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活。
充其量每天早上去忙碌一个小时左右,差不多就全都干完了。
剩余的时间,基本属于无所事事的悠闲时光……
严格来讲,她这种自作主张的行为,是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
奈何分局老大对下面有过特别的叮嘱,只要这位小姑奶奶不做太过分的事情,那大家就都要配合着、尽量让这位小姑奶奶开心……
再加上夏梓秋相当有原则,凡是她主动前去帮忙的事情,她都是开着私车前往的。
过程中的一应花销,也都是自己负责,绝对不会动用公车公款,也不会凭空制造需要报销的发票。
等于是在花自己的钱为人民服务……
如此操作,直接把分局里的其他人给整不会了,只能暗叹有钱任性的同时,默认了夏梓秋这种蹭活干的做法。
没办法,新时代的活雷锋,这谁顶得住?
今天接到的这起群众举报,同样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