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上了城门楼,衙前吏跪地趴伏传令。
闻言,大拚咧嘴一笑,“俺像那么傻逼的人吗?”
他也不管传令兵,转头看向了城外的几个赵宋官兵,准确来说,只有七个骑兵。
正面三个,两翼各两个。
此时刚过秋收小麦和秫米的时节,不少农户来不及收割,就被金兵驱赶过来的俘虏农户和工匠收割干净。
饥肠辘辘,又找不到救济的农户,只能在地里捡拾麦穗果腹。
而驻守城池的金兵,也是很无聊,就以射杀这样的百姓取乐。
刚刚有几个奚人骑兵出去打猎,结果被这七人用简单的冲锋,就给砍落马下。
大拚负责守城,经验丰富,一看这就是过来撩骚的尖兵,几里地外就有树林草丛,更远则是连绵的芦苇荡,藏起千八百人不是问题。
他派人请示金兀术,其实只是表示尊重。
“看到没有?赵宋的人都是属狗的,咱们攻城时不见人,现在反倒过来撩骚。”
大拚对着手下的一堆谋克说道:“看到那个翻白眼的家伙没?谁去把他的脑袋提回来,俺这次的战利品,分他一成。”
这话一出口,众多谋克都激动了,有人当即请战,却已经有人直接从城门楼跳到城内,跨上马,抓起弓箭就朝外狂奔而去。
“卧槽,李老三不讲究,居然直接跳下去了。”
其余谋克顿时感觉损失了十万贯。
这种摆明了是猛安送钱的活儿啊。
“他娘的,喝酒,回头他李老三再敢跟俺抢女人,那是说什么也不能答应的了。”
又有人拍大腿,显然对上个被抢的女人还在耿耿于怀。
“他李老三就是不讲究,他……”
有人指着城外,正想说什么,忽然声音低沉下来,“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