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鼎鼎将霍彦超的棉袄还给他,大摇大摆的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
“嘉树!”霍彦超不放心,追上去。
“我对男人也过敏。”苏鼎鼎冷脸看向他,关上车门,让司机开车。
她没有回医院,而是回了住处。
宋嘉树一直和霍彦超住在一起,他们的出租房不大,却有着最好的音乐录制设备。
坐在沙发上,苏鼎鼎还有些茫然。
她回想了原主二十几年短暂的人生,发现她的确是个很有个性的传奇人物。
小时候被养母当男孩子养大,又经常住院做手术,导致她的性格孤僻且怪异。
她会因为饭菜太辣而掀桌子,也会含着泪吃下她不喜欢吃的咖喱拌饭,会因为看天空飘动的云而不想演出,也会为了一场无人观看的表演而打三个小时的架子鼓,直到虚脱。
性格极端且有病,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发疯。
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她病的很全面,从心理疾病到身体上的疾病,医生总担心她活不过明天,而她却顽强的度过了一次又一次危机,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病痛,用生命去尽情的挥洒她热爱的摇滚乐。
她赚的那些钱,三分之一用来治病,三分之一用来搞音乐,还有三分之一全部贡献给了公益事业。
可以说她有一颗善良的灵魂,有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但因为身体的原因和张扬的个性,让她偶尔很邪恶,让人觉得讨厌。
苏鼎鼎不经意间看到茶几上的病例,还有堆积在下面的那些药,蹙起了眉头。
“过劳性神经循环无力症,肌肉炎,腱鞘炎,强直性脊椎炎,躁郁症,黄昏恐惧症,严重胃溃疡,神经衰弱……”苏鼎鼎深吸了一口气,心脏好像又停跳了一拍。
最严重的就是心脏病,经过多次的手术治疗,只要不作死,还是可以活很久的。
但原主不作死对于她来说不如死了。
这次之所以住院,是因为要做脊椎手术,医生说不手术她以后可能就要坐轮椅了。
宋嘉树不想手术,她讨厌手术台,讨厌麻药,讨厌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无力感。
也是这次的出逃,让她写出了后来的惊世之作《魂归何处》。
一副破烂不堪的躯体,在苏鼎鼎到来之后,从此以后不需要再去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