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掉的龙尾还甩了甩,看样子吃的很开心。
地龙虽然是元素生命,但同样是血肉形态,蕴含高能量的食物,同样是它们所喜欢的。
至少玫瑰非常喜欢血食,这些变异过的神秘生物,对于她来说也是一种美味。
更何况它现在可还是受伤状态,无论是恢复断尾,还是生长血肉,都需要大量的能量补充。
吃完铁甲犀后,玫瑰将猴王提面前,它的眼睛都比猴王整个猴要大。
被巨龙盯着,猴王此时瑟瑟发抖,一半是怕的,另一半则是疼的。
被抓的疼,后面更疼!
该死的人类,玩偷袭还搞下三路,整个枪头都进去了,真是遭罪啊。
“玫瑰,这个先别吃。”
“呜呜呜~”
玫瑰看了看手里的猴王,没三两肉还乌漆嘛黑的,当零食它都嫌弃。
吃?
你叫我吃我都懒得张嘴。
它像丢垃圾一样,将猴王丢到地上。
随后起身看向市中心的方向。
她能感觉到,那里有很多富含能量的血肉。
“别,别杀我,大王,我错了大王!”
猴王看到李浮生走过来,趴在地上,双手抱头,蜷缩在一起。
“你很怕死?”
李浮生也不着急动手,先是将地上的鞭子捡起来,好东西啊。
“怕,俺老孙当然怕死,不怕死早都跟那老鬼拼了,哪里还用得着表演节目?”
猴王貌似是从马戏团出来的,也不对,应该说是动物园。
立江动物园主打的一个招牌,就是猴戏。
小主,
“你吃过人?”
“没有,绝对没有,天地良心啊,我从出来到现在,就没吃过一个人。”
是没吃过,人都是手底下那群猴子们吃的。
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