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大盖不行,那五六半呢?”刘根来来了脾气。
“你还有五六半?”周启明一怔。
“你等着,我这就去拿。”
刘根来出了周启明办公室,装模作样的绕着挎斗摩托转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有点嚣张的把手里的麻袋放往周启明办公桌上一放。
“你自己看。”
周启明打开麻袋,把那把五六半掏了出来,随手咔咔两下,动作那叫一个娴熟,旋即又想起了什么,又把枪放下了。
“你到所里来,还带把枪?”
“我是来找你办枪证的,不带枪怎么行?”
“你放哪儿了?”周启明问道。
“就在摩托车挎斗里放着。”刘根来胡咧咧着。
“你放那儿,万一丢了怎么办?”周启明冷着脸训斥着。
“所长,瞧你说这话,哪个小偷胆子那么大,敢到派出所里偷东西?”
周启明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惯性思维,把派出所当成治保大队了,却还是叮嘱了刘根来一句。
“那也不能大意,把枪收好了,别再随便放。”
“知道了。”刘根来点点头,把枪拿在手里,学着周启明的样子玩了两下,“所长,有这把枪防身,我去东北打猎,你总该放心了吧?”
周启明斟酌了一会儿,问道:“你想啥时候去东北?”
这把五六半至少九成新,这么新的枪肯定不是在黑市淘的,既然不是黑市,那就是刘根来家里长辈给的。
为啥给他一把这么好的枪?
不用问,肯定是支持他去打猎。
周启明不是傻子,知道凭自己的级别能直接当上站前派出所所长,肯定有人帮他说了话。
可他在公安系统里又没啥靠山,能帮他说话的,多半是刘根来家里的长辈。
刘根来家里长辈都同意了刘根来去打猎了,他还有什么理由阻止?
“当然是越早越好,最好明天就走。”刘根来一喜……这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