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雪一停,求生的欲望让他拼力站起,拖着虚弱的身体终于发现了救命的生灵,他一鼓作气地擒住那只也是在饥饿中觅食的野鹿。
扒皮、割肉、火烤,再用刀子一块一块地将烤焦的肉添进自己的肚子里。
他觉着人生又变的美好了起来,死神已经跑的无影无踪,他回到山洞里便昏昏进入梦乡。
两条饥饿的狼光临了他的属地,还未来得及储存起的鹿肉被狼拖着就走。
刘三九听到动静,一骨碌爬起来,这可是他活命的宝贝,他拼命的追,狼拼命的跑,直到狼跑不动了,他也跑不动了。
人与狼对持了许久,狼终于放弃了食物仓皇逃走。
大山几乎把他变成了一个半人半兽的食肉动物,他的脚在山沟里练就了一双奔跑如飞的铁脚板,几十米高的大树转眼就窜到了树端,如铁钳般的手脚可在绝壁上攀爬,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他,此时只有仰天嗥叫。
当然,大山里也没有人与他对话,只有兽嗥、鸟鸣和林海的呼啸。
有人唤他野孩子,有人说他像一匹山里的野马驹子。
小主,
后来有人叫他“野驹子!”
这个名字在方圆百里的乡村很快就流传开来。
直到有一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得到了这个消息,听说这个野孩子独有一身本领,便亲自带着几十个土匪前往双峰山。
一直寻到他居住的山洞,被土匪强拉硬拽地带到了大青山。
不是土匪心生善念欲济世救人,而是欣赏他穿山越岭的本事,还有对这个识文断字的野人产生的一种好奇感。
也或许,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缘。
看到刘三九不仅人长的周正,竟然还识文断字,头脑聪慧,在那个年代里,识文断字的人可是个宝。
让大青山匪首詹洪奎十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