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毕业后,就开始考工作。
他考进了一所初中,当上了化学老师。
女朋友没考上,就在本地,找了一个村子,去村子的小学当支教老师。
在当地有个政策,只要你有两年基层的工作经验,就可以考一些特定的岗位。
这种岗位的竞争非常小。
以她第一年的成绩,能轻松考上。
想着那个村子距离县城也不算远,每个周末都能见一次,孟索就同意了女朋友的选择。
总不能让她在家里待着,什么都不干的要好。
就这样,女朋友在那个村子里,教了一年半的书。
孟索却发现,最近女朋友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以前每个周都会回来,两人过一个甜蜜的周末。
现在变成一个月回来一次了。
最近,更是有一个半月都没有回来了。
在一个周五的下午,孟索拨通了女朋友的电话,问她今天要不要回来。
她女朋友好久才接了电话,有些支支吾吾的说,最近有几个孩子的学习成绩太差,她周末两天要留在村子里,帮他们补课。
说完便快速挂断了电话。
孟索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她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便开着车,朝着那个村子驶去。
女朋友是住在学校宿舍的,曾经去接她的时候,也进去过一次。
所以都是轻车熟路的,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才来到了村子里的小学。
可当他赶到小学门口,却发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
他女朋友一丝不缕的,被一条铁链子拴在了小学的铁门上。
面前摆着一个小盆,里面装着一些剩饭剩菜,哪怕隔得很远,孟索都能闻到一股馊臭的味道。
大门的另一边,则拴着另外一条老黄狗。
他女朋友和老黄狗,一边一个,守着校门。
“娇娇!”
孟索目眦欲裂,感觉心脏一阵绞痛,忍不住叫出了声。
娇娇听到声音,难以置信的抬起头,看到孟索后,立即低下了头。
用满是泥土和血块的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
将自己的脸涂抹得脏兮兮的,再把头发抓乱,才用沙哑的声音,尖叫的喊道:“我不是娇娇,你认错人了,我只是学校里养的一条狗,你不要过来,不要过来看我,不要过来可怜我,你走,你快走,呜呜呜……”
娇娇说着说着,情绪就崩溃了,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她的身上,到处都是泥块,将她全身都覆盖了。
上面还有一层红黑色的鲜血,早都已经干涸了,紧紧贴在原本白嫩的肌肤上。
“娇娇,谁把你弄成这样的?”
孟索跑到娇娇的身边,心痛的抓起了她的手。
娇娇吓得娇躯一颤,猛烈的将手掌缩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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