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二章 黎明前的曙光

随着白色的纱布一层层的包裹住伤口,鲜血隐隐渗出,随着药效的介入,渐渐火辣辣的疼痛感,变成了清凉感,一个个面露舒爽,像是要原地升仙。

“要说,还是状元公的药好用,每次,都让人印象深刻~!”

“嘶,忍着点~!”

“这玩意,疼是真的疼,但,爽也是真的爽,哎呦,可惜洋鬼子不懂这玩意的好处,不然,光凭这门手艺,状元公就该发财~!”

金发碧眼的假阿SIR,嘴里叼着一根骆驼烟,抬着胳膊给人绑纱布,不知道是累的,还是疼的,一脑门汗水哗哗往下淌,一脸西洋容貌,却说着粤语,口中还在吐槽着洋人们不识货,场面看起来有很强烈的反差感。

“你不也是个洋人?”

一旁的阿耀看着这一幕,笑出了声,打量了一番泊车仔,朝他点了点手指头后取笑道。

“耀哥,虽然脸是外国人的脸,但我心可是华人的心,跟他们不是一个祖宗!”

听着周围同伴的取笑声,泊车仔赶忙拍了拍胸口,义正言辞的说了起来。

“耀哥,今晚好威啊,我真的想考警察了,那些娘们,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把垫在屁股下面的警服一把掏了出来,看着胳膊上被人斩出的刀口,挠了挠头后,泊车仔脸色颇为纠结,自己是烂仔,结果穿上了这身衣服,那些人的眼神,瞬间就不同了,给了他很大的冲击。

其他几个人也都安静了下来,嘴上抽着烟,看着脱下来的警服,一个个也是颇为难以释怀,刀头舔血的人,一旦品尝过正规职业的待遇后,心思难免浮动了起来。

“好啊,等叁连帮铲除了,你们想当兵的跟我说,全给你们送进军团,一个个出来考警察,我说的~!”

阿耀摊了摊烟灰,看着周围希冀的眼神,认可的点了点头,这事,是冬爷提出的,唐人街这个月开始纳税,自己人这边伸出了橄榄枝,高卢当局未尝不会接纳他们。

“真的,耀哥,我们也能进外籍军团?”

烂仔们顿时两眼冒星星,没想到,今晚出一趟公差,还能有这么大的收获。

小主,

“进军团容易,出来难,当五年兵后,才能给你们本地人同样身份,街头的巡逻警,十三区以后肯定是要有的,就看你们,能不能坚持到那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