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林末的计划后,林芸明显整个人精神了不少,似乎已经看见了以后美好的未来,连洗碗时都哼着街上听来的,不知名的小曲。
她知道他这个弟弟有本事,很能干,谁家小孩敢知道自己家没粮后,自个出去工作,晚上带一油纸包馒头回来?谁家小孩能以尚不及冠的年龄,在一群老油子里混的不差不坏,和光同尘?
要是真进了药馆,或许林父林母就能申请回调城区,即使收入会少些,但胜在安全,团团圆圆一家人,一齐努力,总能好起来,迟早有一天能搬出贫民区,搬到南城区那边。
听说那里治安很好,经常会有官兵巡逻,或许,小殊也能上学?林芸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不敢多想,洗碗速度也快了几分。
林末吃完饭没有休息,简单收拾了一下,从床板摸出一把磨得泛冷光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将其绑在裤腿,又戴上三个类似拳钉的戒指,看了下时候便出了门。
按道理,天黑后,莫出门。
因为谁也摸不准阴影里到底藏着几个混混,躺尸一样蹲在那,在你不经意间给你腰子来两刀,仅仅只为了你口袋里的几个铜板。
因为谁也猜不到拐子盯你盯了多久,踩点,联系卖家,一条龙服务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总之,夜里的贫民区很可怕,人性的丑恶展现地淋漓尽致。
‘打不过就加入,普普通通的我也只是想活着啊。’
林末蹲在阴影里,手附在小腿的匕首上,一双眼睛微眯着看向外街。
就像个猎食者,他在等待。
没等多久,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响起,林末眼睛微瞥,熟悉的几道人影出现。
“末哥?”一道微弱的叫喊声。
发声的是一个穿着粗布褂的汉子,身材矮小敦实,针刺般的短发附在头上,一道疤脸上横挂,看着很悍勇。
身后还跟着瘦瘦高高的两个和林末差不多大小的孩子,皆都褂子随意披在身上,系上几个扣子,吊儿郎当的模样。
“今天有些迟了。”林末拍了拍身上的灰,心里松了口气,慢慢起身,低声道。
这三个人便算是他的班底,矮壮的叫杨虎,两个瘦瘦高高算林末本家,一个林东,一个叫林牛,都是这片宅区的小孩,家里条件都不好,在街上鬼混,凭着眼力劲混饭吃。
来到这个世界,凭借远超同龄的心性,稍稍了解了如今的世道,便毫不犹豫,或借兄弟义气,或借小恩小惠,画饼一个接一个,拉扯起一个小团伙。
贫困地区读书的孩子对这点并不陌生,在校园暴力横行的那个年代,要么是你欺负别人,要么便是别人欺负你,正常人来说,自然是第一种最容易接受,而报团取暖则是最简单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