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镜的另一头,艾伯特正懒懒地靠坐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塞拉谈论列车该如何横穿北海。
在火焰杯的剧情里,有学校坐船从黑湖里冒出来,好像拥有类似的魔法技术。
两者使用的魔法是否相同,艾伯特不得而知。
明明自己都已经很努力学习、吸收各种魔法知识了,但有些时候知道的越多,就越觉得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也越多。
努力去刨根问底,有时候真的很累。
艾伯特有点明白,为什么小说故事里的老巫师都很厉害了。
那些家伙早已在探索魔法的奥秘上投入大把的时间与精力。
想想自己那点可怜的经验,艾伯特觉得自己还是放弃追求所谓的魔法真理,他本身也没有那样的野心。
自由快乐过一辈子,就已经足够了。
过去曾想混迹金融领域,也无非就是为了金钱。
钱很重要!
这是上辈子带过来的认知。
后来,艾伯特同意成为威尔德史密斯的一员,也不仅仅是为了那些知识,最主要的还是双方的三观比较合得来。
威尔德史密斯家族很有意思,这家族本身就是对“钱权拳”的另一种诠释。
“在想什么呢?”塞拉抬头问道。
“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太贪婪了。”艾伯特轻声说道。
“确实有点,也许,你该舍弃一些东西。”
塞拉很清楚那句“太贪婪”是什么意思。
按照艾伯特的路线继续走下去,他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什么都精通的尼可·勒梅。
但问题是尼可·勒梅有这样的成就,那是对方数百年来的积累,年龄有时候就是优势。
可艾伯特才几岁,想在短时间内拥有那样可怕的高度,无疑是不可能的事。
一般天才,如果像艾伯特这样做,估计就是个成绩比较突出的优秀巫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