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九章 大闹天宫(三)

枪,很重。

那每一枪都汇聚着惊人的力量。

枪身上,能看到浩瀚的法力流淌。

作为华夏史当中赫赫有名的熊孩子,不仅够熊,那实力也真不是吹的。

回想起来,他的成名一战,所杀之龙,可不是没有归属的野龙,而是东海龙宫的龙,也就是说四个具备真龙传承,具备正统龙族跟脚的存在。

虽然说太乙真人给的火尖枪、混天绫、乾坤圈的确强大。但它们可不是至宝,施展起来,孰强孰弱,最终依旧得看持有者。

因此,哪吒在战斗方面的天赋,那绝对是实打实的,放眼华夏神话史,都毫无疑问属于佼佼者行列。

说完了对方的天赋,再来说他的肉身。

所有人都知道,哪吒并不是血肉之身,而是莲花化身!

原因就不提了,重点就说一说这化身的情况。

首先,这玩意并不是血肉!

它乃是一种化身,又可说是身外身!

它具备血肉的特点,能寄宿、滋养灵魂,能承载法力,能随修行提升境界。

但它又不是血肉,不会流血,没有肉身所谓的致命要害,并且作荷花,它天生具备辟邪效果,百邪不侵不说,还天克灵魂类邪法。

虽然书中没有明确提到用的是什么莲花,但不论封神里面的太乙真人,还是西游里面佛主出手,用的自然不可能是凡俗之物,必然神奇至极,不然也不可能化成如此肉身。

也就是说,相比起火尖枪、乾坤圈、混天绫这些东西,他这肉身才是最麻烦的地方。

碰撞数百回合,李素通过金箍棒与对方碰撞而形成力量,大半以上都被对方那特殊的肉身化解了。

其皮肤、血肉、经络、骨骼如同一体,完全没有结构一说。

这导致了,李素的力量一入对方躯体,如同石沉大海一般,很难针对性的进行杀伤,一次爆发的结果,往往瞬间就被对方治愈,磨平。

天赋,化身。

两者相加之下,虽然看起来给人一种奶凶的感觉,但毫无疑问眼前这个娃儿,那就是一具杀戮机器,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他天生适合战场。

当然,说完了哪吒的优点,又不得不提一下李素的优点。

首先,咱们说肉身。

猴哥的肉身,自然也不寻常。

作为传说中的灵明石猴,同样异常无比。

乃是石胎,可谓天生不凡。

那块石头,本身就跟脚惊人,不论它是否为女娲娘娘的补天石,光是那天生的九窍八孔,就说明了它的神异之处。

李素虽然打了这半天,金箍棒上传过来的力量,震得他相当难受,但也就是如此了。

某种意义上,猴哥的身体与哪吒的身体相差不大,都不是正经的肉身,并不存在血肉之躯该有的情况。

事实上也是如此,在整个西游记里,猴哥哪怕脑袋搬家了,但血那是一滴也没流过。

说完了肉身,再说天赋。

李素的天赋,自然比不上传说中的齐天大圣,西游记的面位之子。

但他有世界加成,天赋已然可以说是BUG一般的存在。

自然而然,他不论修行悟性,战斗悟性,都毫无疑问是最顶级的。

因此,两人之间,实属半斤八两,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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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战意高昂的哪吒,此刻,李素他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