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上两拨劫匪,和这些人血战,我想我真是发癫了,怎么会为了这对孤儿寡母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马夫死的最早,我前脚去车里给他找鼻烟壶,回过头来他人就不见了——许是被一枪打死,掉到路边的泥地里,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我不记得自己杀了多少人,肯定不超过十六个,因为我的子弹只有二十一颗——为了给潘妮筹到十六刀,我把点三零三卖了,手边能用的子弹就这么多。”
“他们是一个一个来的——先来了七个人,后边应该更多。”
“事情结束之后,我不记得自己是不是中了枪,或许中了两枪,肚子和左眼疼得要命,马夫不见了,我得接着赶路。”
“风雪实在太大,狐狸集市有个大马戏团,我就记得这件事——跟着远方的气球和灯火走,一定能走到那里。”
“我往脑门一摸,就带下来不少红彤彤的冰渣子,或许我要死了吧——这就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想,我干了那么多坏事,也干了那么多好事,像是投硬币一样,或许会死在这些好事坏事里——最后死在潘妮手里,也许是幸运的。”
“我和这个小姑娘说了很多很多,从兜里搜出来一大把通缉令,与她讲——这些桉子都是我做的,但是县政厅的人不知道,我偷偷扯下通缉令,只怕有一天东窗事发,现在它们都有用处,提着我的脑袋去领赏,能拿到不少钱。”
“潘妮不肯要,她只知道哭。”
“尸体把食人魔引来,有个怪物跟了我们一路,离狐狸集市还有两百多尺的时候,它终于确定我虚弱僵死,没有任何反抗能力,许是身后的劫匪的尸首冻得比腌肉还僵,它下不去嘴,要吃一口热的。”
“我又提起精神和它作战,没有子弹了,就与它互相撕咬扭打,醒来时就变成了吸血鬼。”
林克:“后...后来呢?”
爱德华沉默了很久很久,最终说。
“我在狐狸集市的巫毒医生照顾下醒过来,潘妮和她母亲都不见了,这个臭娘们骗了我。我去县政厅查桉,才知道她回去捡了那些强盗的尸首,挣了五百多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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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惊讶的说:“她母亲呢?!”
爱德华:“那是她花钱买来的妓女!”
林克:“女人真奇妙呀...”
爱德华耸肩无谓:“人生就是这样,你总觉得自己是最厉害,最聪明的那个,然后被人耍的团团转。”
林克:“她怎么没割掉你的脑袋拿去换钱?”
爱德华:“咱们结婚了。”
林克:“这跳跃有点大。中间的部分呢?”
爱德华:“过了四年,她才回来,带着两个小孩子。都是从雪城捡来的,他们认她作干娘。那时候潘妮说,她一个人照顾不来这些小朋友。现在她长大了,可以做我的新娘。”
林克:“你就这么答应了?”
“不然呢?”爱德华耸肩无谓:“我当时生气,恨得牙痒痒,可是看见小孩子的时候,就像是潘妮知道我对这些小鬼没有任何抵抗力,那是她的免死金牌!她利用我,她知道我的弱点,她几乎完全拿捏了我,她还会胡说八道,把责任都归给我!因为我没有拒绝她这个小姑娘,于是她就有样学样,也没办法拒绝这些臭小鬼!”
林克:“这些理由不成立!不是你和这个坏女人结婚的理由!”
爱德华伸出手去,捧住两个看不见的大宝箱:“她从含包待放变成出水芙蓉。”
林克:“哦,那没事了。”
“反正...”爱德华抿着嘴,老爷爷从前台拿走一壶忘忧茶:“就这样,潘妮和我过了一辈子,她再也没有骗过我。”
林克:“你确定?”
爱德华:“肯定骗过,但是我不知道。”
林克:“哈哈哈哈哈...”
爱德华:“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