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过往

不灭狼皇 天风寒 1963 字 3个月前

灵兽森林里绿叶扶疏,阳光无声的从云中透出,穿过层层苍绿的树叶,照映草地上,形成一幅祥和的景象,可现在孙天翔根本无暇欣赏这幅美景,他只想赶快找到疾风迅梅和烈火魔菊。

他将全身的气血快速运转全身一阵被撕裂的剧痛,孙天翔痛苦的道「孙老,一定每次切换都会造成这样的剧痛吗?」

「不会,会愈来愈不痛,等到经脉习惯、够坚韧时就不会痛了。」

这时孙天翔已经化为一只身材精壮的狼,全身上下都拥有结实的肌肉,他轻轻向下一踏,身体瞬间拔进数尺。微风许许,一股清风吹在孙天翔身上,孙天翔让身上的毛发随风飘逸。

孙天翔感叹道「明明不到一天时间,为什麽我会感觉过了数年之久,微风轻拂过毛发的感觉还是如此的凉爽,奔跑也是如此美好。」他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极速,向森林深处跑,他穿过矮小的山丘,越过碧蓝的河流,也跑过苍绿的草地,再跑了几十公里之後,孙天翔好像感觉什麽似的,忽然紧急煞车。

孙老惊讶的道「怎麽了,我感觉前方有强大的灵力,我觉得我们要找的应该就在前面。」

孙天翔也同样感觉到了,只不过前方是灵兽森林里四星以下灵兽的禁地,因为其中住的都是五星以上的灵兽,其中还不乏有许多九星强大灵兽居住,贸然闯入就要接受牠们的怒火,像自己修为如此低下绝对会被碎屍万段。

只不过,只是进去采个药草应该没问题吧?孙天翔记得自己以前并没有这麽小气,并不会让其他灵兽连采个药草的机会都没有,他吞了吞口水,轻轻的踏出一步,他瞬间就感觉其中的灵力密度是外面的数倍,他小心的走着,一边仔细而感觉空气中的风和火元素灵力,走了近十分钟,孙天翔终於发现疾风迅梅,那是一颗巨大的参天古木,棕色的树干上发布着翠绿的条纹,树叶成锯齿状,上面有着1朵一朵通体碧绿的梅花。

孙老提醒道「只要采花就好,采花瓣一寸左右的,大概需要十朵。」

孙天翔左右张望,确认四下无任何灵兽才灵巧的爬上树,用嘴叼下一朵朵的兰花,将它们放入随手从餐桌上抓来的束口布袋,把需要的全都放进袋子之後,用他的嘴咬着一边的绳子,再用他的爪子压住另一边的绳子,再将绳子将两边拉扯,等到袋口只剩一粒米的大小时,孙天翔才终於放开绳子,他把束口袋丢到背上,再用牙齿咬着绳子,从烈风迅梅跳到下一棵树,孙天翔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只要找到烈火魔兰就可以回去了吧,很奇怪,虽然只在那里住不到一天,但他已经对那栋小木屋有了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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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天翔,不,现在应该说狼皇,他活了近万年,而他的族群因为血脉传承下来的修炼能力不出众,导致族群中出不了九星的强者,而灵兽只有在修为不断增加才可以身体和灵魂增强,进而增加寿命。

狼黄所属的种族,雷霆飓风狼族是天赋较为低下的种族,自然寿命较短,加上毛皮的颜色是如夜空一般的深蓝,自然遭人觊觎,小时候在族群受到屠杀之後,狼皇明白自己得更强一点,要不然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修炼资质与战斗能力都不如其余天赋优异的灵兽,处於天赋最低的的的种族就是这般,没有天赋也没有能力,狼皇只能花时间修炼,用战斗去增强实力同时增加经验,用鲜血叠起让自己继续增强的道路。

直到变强,强得赢过了所有的灵兽,成了灵兽森林之王,用鲜血和其他灵兽强者的失败迭起了属於自己的一条路,可这真的是自己想做的吗?抛弃了一切,孑然一身来到了灵兽森林的内圈,换来的是族群的平安和幸福,和自己的孤独,这值得吗?换来的一切真的就是自己想要的吗?狼皇知道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为了族群的富足与平安,牺牲自己的快乐又如何。

在灵兽与人类大战之後,灵兽森林因为担心狼皇一人独掌大权,而成立灵兽委员会为了就是遏止狼皇权力过大的问题,以灵兽们的力量对抗自己一人,真是个好点子啊,这场战斗损失了近四分之一的灵兽森林。自己也理应受到一些处罚。

不过第一天成立,他们就像是要像狼皇示威一般,用了副手的办法分摊狼皇的「辛苦」,还真是谢谢牠们,狼皇心中暗忖。

第二天狼皇终於见到他们所谓的副手,那是一只全身布满火焰的火凤凰,火凤凰身为零售委员会的一员,狼皇倒是不讨厌牠,毕竟火凤凰可是前任凤王选出来的传人,与自己一般,只不过自己是为了继承王位,而牠是在情急之下继承了凤王的血脉

可火凤凰来了,狼皇就有一个可以偶尔谈心的朋友,有时候有个可以谈心、共事的人也是不错的,狼皇不禁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