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时候的房租,是国家规定死的,实行的也是统一租金标准。
按1979年京城房管局引发《京城公有平房住宅租金标准》来执行的话,一平米的房租只有一毛二。
那么连整个院儿都算下来,十几间房,也不过一百六十平米左右。
能收的租金十五块钱而已。
房子收回来以后,虽然可以做适当的调整,但房租也就到两毛二一平米。
也就是说,每个月大概能收到三十块左右的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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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无疑是会增加邻居们的成本,让几家邻居们心里别扭的。
偏偏就这笔钱还不能就这么揣进口袋里,因为房子既然不归公家管了。
那一些修缮的责任也就转移到了康术德的头上了。
平房又哪儿是那么好伺候的?
不说别的,京城夏天多雨,每年过了端午后,五月中到六七月,大雨经常不期而至。
所以每年立夏之后,趁着天气晴好的日子,就要对房屋进行岁修。
屋瓦坏了要换,油毡破了也要换。
此外还包括抹顶子,刷清灰水,对墙缝和屋檐等处进行补漏的一系列措施。
麻烦不麻烦的就不说了,能不能找着合适的人干这些活也不说了。
光这些费用合算下来,恐怕小一半儿的房租就得饶进去。
偏偏康术德每个月还领着街道发的孤寡老人的十八块钱呢。
虽然是合法合规的收房租,并不影响这样的社会福利补贴。
可问题是难免让人说是非啊。
有好说的,没好听的。
到时候不但自己背后挨骂,弄不好还让街道难做呢。
所以怎么看都有点不划算。
康术德甚至都有了不如就把房重新交公的心了。
可这事儿吧,他也有点犹豫。
毕竟是自己一辈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归还回来了,还真是舍不得。
何况这个时候,房管所也没有花钱收购私房的权力了。
要是交,那真的就是白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