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到一百年前啊。
这段历史,林清清在华国历史大典上看过,现在是计划经济时期。
刚刚那一连串的画面,是原来这具身体十八年来的记忆。
想到那些画面,林清清浑身恶寒。
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林清清,今年十八岁,是陕市大山公社的村民,上面有六个哥哥,全家宠的跟眼珠子似的,导致原身好吃懒做,在村里是人憎狗嫌,也是十里八村的名人。
出名是因为原身有两个爱好,一是爱偷看男人洗澡,全村长的不错的小伙没有不被看过的。
二是爱看戏拱火,哪家吵架她必定第一个到,原本只是小误会,被她一拱火,夫妻得离婚,婆媳要分家。
就原身这个样子,她还一心想嫁城里人吃皇粮,之前就一直缠着下乡的京城知青沈煜。
但前段时间林父从山里救回来一个人,长的比沈煜好看,后来又听说人家是军人,就要跟人家处对象,人家不愿意,她就半夜脱光钻人家被窝,非说是被强迫的。
那受了重伤的宋毅远,挪动都困难怎么强迫她?
林家人知道内情,本要劝阻,但在原身寻死觅活后,就半要挟半恳求宋毅远娶了原身。
宋毅远自觉已经看光了原身,在救命之恩和军人身份的双重压力下,勉强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