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文后面所附的翁益友的证词,事情发生在七月初一。
那一晚他在外面喝酒归来已经过了亥时,途经河边的时候因为尿急而去附近解了一个手。解手之后,因为感觉喝多了有些不舒服,所以坐在河的南面休息了一会儿。
大约过了一刻多钟,翁益友正准备离去的时候,忽然看见河对岸缓缓走来一个穿着褐色布衣、头系红绳的小女娃。借着月亮在河面上倒影的亮光,他认出那女娃是夏家掌柜的女儿。
只看见那个女娃两眼无神,口中不停地念叨着什么。忽然间,她纵身跳入湍急的河流之中,顷刻间便被冲得无影无踪了。
翁益友自述原本想去相救,不过自己也喝得东倒西歪站不稳,再加上很快就看不到夏小雪的踪影,也就放弃了。
原本他已经将这件事忘记了,但是后来看到了开封府贴出的认领告示之后才想起,告示上的那个死去的女娃应该就是夏小雪。于是他便来到开封府,将那晚所见详细叙述了一遍,并把夏小雪身上所穿的衣物都描述得非常详细,所以开封府的人便认定那具小女娃的尸体就是夏小雪。
顾元熙接过那份公文后,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问道:“白大人,何以见得翁益友他的说谎?”
白若雪提醒了一句:“他说坐在河流的南面,能够看见月亮的倒影。”
“噢,原来如此!”顾元熙这才开窍道:“那天乃是初一,天上的月亮应该是朔月。,所以应该和太阳同升同落。翁益友他绝对不可能在亥时之后,还能看见天上的月亮,更别提什么河中倒影了!”
白若雪微微一笑道:“这个答案也不算错。不过那天哪怕是十五,翁益友也不可能坐在那个位置看到月亮在水中的倒影。”
“这又是何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