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躲闪,正面回答我们!”小弗拉修斯从背篓里探出身子,伸手薅住阿契琉斯的亚麻衫,语气带着几分急切,“那个黑袍人到底是谁?你肯定知道他的来历,别想蒙混过关!”
阿契琉斯轻轻扯马减慢了速度,又将手中的烟斗撇到一边,生怕烫到小弗拉修斯,语气带着几分无奈:“小聪明,小心烫着你!好了好了,我现在想起来了,全都告诉你们。不过我的故事啊,就像这条河一样蜿蜒绵长,得慢慢说。”说着,他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雪雨河——河水清澈,泛着白色的浪花,在晨光中像一条银色的带子,缓缓流向远方。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哒哒哒”的声音越来越近。十几名穿着破烂盔甲的男人骑马奔来,他们的盔甲锈迹斑斑,有的还缺了护肩,手中举着刀剑长矛,很快横马拦在阿契琉斯几人面前。领头的胖子用长矛指着他们,厉声喝道:“你们要去哪?是不是想逃避矿山的劳役逃走?”
阿契琉斯压低一边的眉头,眼神瞬间变得锐利。他拍拍马屁股,催马上前,仔细端详着对面领头的胖子,语气带着几分疑惑:“把你的头盔扶起来,我看你有点儿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胖子不情愿地将歪掉的头盔扶正,露出张油腻的脸。当他看清阿契琉斯的模样时,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急忙扯着马缰绳想逃,却被阿契琉斯催马探身一把薅住脖领,随即又扬起手,“啪啪啪”地猛抽这个胖子耳光,怒喝道:“啊,原来是你这个混蛋!让你瞎了眼,连我都敢拦!让你在弗林锡瞎混!让你胡作非为!”
胖子被打得脸颊红肿,鼻血顺着嘴角往下淌,他急忙丢下手中的长剑,用手遮挡躲闪,哭喊道:“不要打我了!不要打了!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拦您的路了!”
“滚回家里耕田去!”阿契琉斯一把推开胖子,胖子连人带马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其他骑马的年轻人见拦路的是阿契琉斯,也急忙扯着马缰绳后退,纷纷弯腰行礼,语气恭敬:“阿契老爷慢走!我们马上就离开!”
阿契琉斯这才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笑容。他向赫斯伸了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沼泽兄弟,让您见笑了!咱们继续赶路,您先请!”
小弗拉修斯看着灰头土脸逃走的那群人,嘴角勾起抹鄙夷的笑容,挖苦道:“你对付这些小地痞的时候,还真是气派!刚才面对弗崔的时候,怎么没这么威风?”
“刚才我不是迷迷糊糊的嘛!”阿契琉斯也来了精神,他勒住马缰绳,用手指着不远处的弗林锡城——城池的轮廓在晨光中隐约可见,周围是大片的农田和果园,景色宜人。他感叹道:“我以前待的迷雾山,哪有这样的好景色!那里到处是荆棘和悬崖深沟,走三步就要小心脚下的陷阱,连阳光都很少能照进来。不过那时候,他们都管我叫‘萤火虫’。而现在,人们都叫我‘侠客’,这变化可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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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悠远,像是在回忆过去:“我们那时候能住的,就是用兽皮搭建起来的遮身之处,刮风漏风,下雨漏雨。烟斗就是那时候流行起来的,因为烟草能提神镇痛,还能驱赶蚊虫,晚上守夜的时候,抽一口烟斗,能让人精神不少。那会儿我们除了抢劫那些冒险通过迷雾山的客商,或者去山下的村庄抢吃的,就只剩下众多匪徒团伙之间的厮杀了。”
“我那会儿是个小团伙的头儿,我们兄弟有五个——鼻涕、缺心眼、饿鬼、老九、豁牙,对了,还有老虚!不过我们也不是独立的,有时候会跟着‘秃瞄’他们去抢商队,有时候又投靠呆子瞪的团伙,还有‘驼背飞’的队伍。不过后来‘驼背飞’被他的手下扔到山涧里了,因为他太贪心,每次抢来的东西都自己私吞大半,手下人忍无可忍,就把他推下去了。”
阿契琉斯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感慨:“那时候的迷雾山,简直乱得像一锅粥!谁给的好处多,或者谁承诺的利益大,我们就跟着谁干。但我和我的几个兄弟始终在一起,从来没有分开过。尤其是鼻涕,他对我绝对忠心耿耿,这辈子我欠他两条命。”
“一次是我在山里打猎,不小心被捕兽夹夹住了脚,疼得我差点晕过去。正好‘秃瞄’的人路过,他们和我有仇,想趁机弄死我,是鼻涕冲出来,拼了命把我救走,自己还挨了好几刀。还有一次是我喝醉了酒,在兽皮屋里睡着了,有人因为嫉妒我抢了他的地盘,想放火烧死我。也是鼻涕闻到烟味,不顾危险冲进去把我抱了出来,自己的头发都被烧掉了大半。”
他的声音低沉了几分,眼神里满是复杂:“你们也知道,迷雾山那些匪徒都非常狡猾,他们脑子里想的,都是谁离自己最近,就先准备弄死谁。所以他们特别阴险,和你争斗的时候,会故意给你留个溜走的缝隙,其实那个缝隙里早就埋好了陷阱。就像上次我踩到捕兽夹,就是因为他们故意把我往那个方向赶。而且在你逃离第一个陷阱之后,前面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陷阱等着你,他们根本不会和你正面冲突,只会用虚张声势的手段,把你逼进他们设好的圈套里。”
“但有时候也会相反,他们会在你以为有陷阱的时候,突然和你硬刚,让你摸不着头脑。而且他们都是特别古怪的人,一旦有人发起对你的攻击,你身边所谓的‘朋友’,都会马上跟着围攻你,那是一种默认的默契。所有人都在预判形势,只要你处于劣势,他们就会群起而攻之,根本没有什么友谊可言,甚至没有什么预期的利益,只是单纯地跟着趋势,猛攻弱者。”
阿契琉斯苦笑了一声,继续道:“时间久了,我也养成了那种警惕的习惯。所以在大规模行动的时候,尤其是需要夜宿的时候,我就会拧好细草绳,点燃后夹在脚趾间。这样每隔一段时间,草绳烧到脚趾,我就会被烫醒,然后换个地方睡觉,免得被人偷袭。那种日子,真是提心吊胆,不知道哪一天就会丢了性命......”
说话间,一阵微风吹过,带着雪雨河的湿气和麦田的清香。远处的弗林锡城越来越近,阿契琉斯望着那座城池,眼神里满是复杂——那里有他曾经的美好,也可能藏着他未来的希望。
“说重点!你的故事太长了,绕来绕去都没说到黑袍人!”小弗拉修斯从箩筐里抬起头,圆圆的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语气里带着几分娇憨的催促——清晨的阳光落在他睫毛上,像撒了把碎金。
阿契琉斯被戳中痛处,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嘿嘿笑道:“好好好,不说废话了!其实都无所谓,因为我怎么到的迷雾山都记不清了。就突然有一天在山洞里醒来,几个傻乎乎的家伙围着我——就是我刚才说的鼻涕、缺心眼他们,还想抢我的干粮。我当时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他们都揍趴下了,后来他们就认我当头儿了!”
“真是个心酸又有趣的故事。”赫斯突然插话,他勒住马缰绳,目光望向远处泛着金光的雪雨河,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河水潺潺流淌,偶尔有小鱼跃出水面,溅起细碎的水花。
阿基里塔斯听得津津有味,眼睛都亮了,他扬扬眉毛,兴奋道:“那他们为什么叫你‘萤火虫’?我小时候最喜欢在尹更斯湖抓萤火虫了!晚上的时候,湖边的萤火虫成群结队,把湖面照得特别漂亮。不过有那种大泥萤会叮人,尤其是彩色的最凶,我被叮过很多次,脑袋上现在还有个疤!”说着着伸手拨开长出青岔短发的脑袋侧面,露出几个浅浅的印记。
小弗拉修斯急忙探着身体,小手轻轻拍打阿契琉斯关节粗大的手背,语气里满是不满:“别跑题!我们想知道刚才救你的那个黑袍客是谁,不是问你为什么叫‘萤火虫’!”
阿契琉斯笑着摇摇头,从怀里掏出烟草,慢悠悠地填满烟斗,动作娴熟又悠然自得:“黑袍客啊...对,他确实是个怪人。其实...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但你们这次救了我的命,我肯定实话实说——他总是躲躲藏藏的,每次都是我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才突然出现。我对他其实没什么印象,因为只要他出现,我基本上已经昏迷不醒了。就像这次,我也是听你们说,他穿着黑衣黑袍,戴着尖尖的斗篷帽,还有遮脸的黑色三角巾,衣服和三角巾都笔挺得没有一丝褶皱,揍起人来火光四射。其他的我还真不了解,反正他就像个影子,一直跟着我。说起来也奇怪,我自己从来没有影子,不管太阳多好,地上都看不到我的影子,可这个黑袍客,倒真像我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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