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冷死你你也别去!还给你织围巾,我看你是想屁吃!”
程志斌小心地看了一眼沈晓晓,低声说:“我……我去见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吃饭,我跟她把话说清楚就走人。”
“能说得清楚就有鬼了!”
陈瑞白了他一眼,问道:“如果她说她还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你怎么办?”
“不可能,她都已经跟别人谈恋爱了,怎么可能……”
“你别管可不可能。”陈瑞打断他,说道:“我就问你,她要是这样说了,你怎么办?”
程志斌犹犹豫豫地说:“那我……那我就跟她说,我有女朋友了,我马上就走。”
“她要是一边说一边哭,还拉着你的手,不让你走呢?”
“那我就给她室友打电话,她几个室友我都认识。”
“唉……”
陈瑞叹了口气,一脸无奈地盯着他。
程志斌问道:“你这样看着我干嘛?”
陈瑞冷笑一声:“我想给大英博物馆打电话。”
“有病吧,好端端地给大英博物馆打什么电话,你知道电话号码吗?”
陈瑞指了指他的头:“我想告诉他们,他们收藏的猪首是假的,真的在这呢!”
“你大爷的,给老子滚!”
陈瑞摇摇头,舔狗这种东西果然是无可救药的。
他知道程志斌今晚十有八九会去赴约,他甚至还知道张莹大概率会表演一出苦情戏。
可是即便如此,他也拦不住程志斌,因为他知道舔狗的自我驱动力有多强。
前世他就已经见识过了,只要有的舔,大多数的舔狗,就会自我鼓励地一直舔下去。
他更不能去跟沈晓晓告密,这不是兄弟该干的事。
感情的路终究还是要自己走,程志斌如此,他也一样如此。
两个人安静地坐了一会儿。
程志斌突然开口道:“瑞子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
“晓晓说她也想来店里做兼职。”
陈瑞回道:“店里的事你说了算,你自己看着办就行。”
喝了一杯奶茶后,陈瑞骑上电瓶车,去到了外语外贸学院的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