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子校尉慢慢走过来,蹲下身,仔细看了看王二柱的伤口,又看了看林越沾着血和泥的手,眼神里的怀疑少了些,多了点探究。“你这法子……”他顿了顿,“是从哪本书上学的?我读遍兵书医书,从未见过。”
林越的心稍微放下了点,他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他指了指校尉腰间的《孙子兵法》:“是从这里悟出来的。《孙子》说‘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救人也是一个道理——能保住全尸(性命),就别只顾着清理伤口,先救命,再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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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个子校尉的眼睛亮了一下,像是找到了知音:“你是说,急救如急战,先保其本(性命),再谋其末(伤口)?”
“对!”林越用力点头,“校尉大人说得太对了!就是这个意思!”
高个子校尉站起身,雨打在他的盔甲上,“哗哗”作响。他看着林越,沉默了片刻,忽然对李敢说:“解开他的绳子。”又转向林越,“你叫什么名字?”
“林越。”
“林越,”校尉重复了一遍,语气缓和了些,“从现在起,你就是赵军的临时医兵,归李敢管。要是敢耍花样,或者治死了人……”他拍了拍腰间的剑,“这剑可不认人。”
林越松了口气,腿一软,差点又坐在泥里。他看着王二柱渐渐平稳的呼吸,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有救人成功的喜悦,有对残酷战场的恐惧,还有一丝对自己身份的迷茫。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T恤,“实习医师”的字样彻底被血泥盖住了,像被战场吞噬了。
但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那个只在医院里实习的学生了,他是长平战场上的一个临时医兵,穿着沾满血泥的白T恤,用一根麻绳,在生死边缘挣扎。
第三节 鞋带救命
王二柱被抬进了临时搭建的伤兵营,说是营,其实就是几顶破麻布帐篷,支在一片相对干燥的高地上。帐篷漏风漏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地上铺着点干草,也被雨水打湿了,潮乎乎的,踩上去“咯吱咯吱”响。
林越跟着进来,身上的白T恤已经湿透了,贴在皮肤上,冷得像冰。他找了个相对干净的角落坐下,看着几个赵军士兵七手八脚地把王二柱放在铺着干草的木板上。王二柱还在昏睡,但呼吸比刚才平稳多了,脸色虽然依旧惨白,却不再是那种吓人的青灰色。
“他……能活吗?”一个年轻士兵小声问,他是王二柱的同乡,眼圈红红的。
林越摇了摇头:“不好说。血是止住了,但伤口里全是泥,很容易‘烂’(感染)。要是发起烧来,就麻烦了。”他想起现代医学的抗生素,在这个年代,没有这个,只能靠病人自己的抵抗力。
“烂?”年轻士兵不懂,“什么意思?”
“就是伤口会发炎、化脓,人会发烧、说胡话,最后……”林越没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帐篷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李敢蹲在王二柱身边,摸了摸他的脉搏,又探了探他的鼻息,眉头紧锁:“林越,你有办法不让它‘烂’吗?”
林越想了想:“得把伤口里的泥清理干净,用烧开的水烫过的布擦,再用烧红的刀子把烂肉刮掉……”
“烧红的刀子?”李敢吓了一跳,“那不是更疼?”
“疼也得忍!”林越的语气很坚定,“就像打仗,舍不得牺牲小股兵力,就会输掉整个战场!清理伤口虽然疼,但能保命!”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越来越习惯用兵法来解释医学了,这或许是在这个战场生存下去的本能。
高个子校尉不知什么时候也进了帐篷,他一直站在门口,听着林越和李敢的对话,没说话,只是眼神里的探究越来越深。他腰间的《孙子兵法》被雨水打湿,字迹更加模糊了,但他时不时会摸一下,像是在寻找某种共鸣。
“李敢,”校尉忽然开口,“找块干净的布,烧壶开水,再把那把断箭烧红。”
李敢虽然一脸不解,但还是立刻应声而去。很快,他拿着一块用开水烫过的麻布(冒着热气)和一根烧红的断箭(冒着青烟)回来,帐篷里顿时弥漫着一股焦糊味。
林越接过烧红的断箭,虽然没有现代手术刀锋利,但高温消毒的原理是一样的。他深吸一口气,对王二柱说:“兄弟,忍忍,弄干净就好了。”
王二柱似乎听到了,哼唧了一声,却没醒。林越先用烫过的麻布小心翼翼地擦拭伤口周围的泥污,每擦一下,王二柱的身体就抽搐一下。然后,他拿起烧红的断箭,快速地在伤口边缘烫了一下,“滋啦”一声,冒出一股白烟,伴随着烤肉的味道,王二柱疼得猛地睁开眼,又很快昏了过去。
“这是在‘杀菌’,”林越解释道,“高温能杀死伤口里的‘脏东西’,不容易烂。”
高个子校尉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忽然问:“你以前……杀过敌吗?”
林越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没有,我是医生,救人的。”
“但你的眼神很稳,”校尉说,“比很多第一次上战场的士兵还稳。用烧红的刀子刮伤口,一般人做不到。”
林越苦笑了一下:“我只是不想让他死。在我们那里,医生就是干这个的,再疼也要下手,因为知道这是为了他好。”他忽然想起了扁鹊,想起了他用墨家放大镜观察虫卵的专注,想起了他说的“医道如行船,遇风浪时,慌则倾,稳则安”,此刻,他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的重量。
处理完伤口,林越又用李敢找来的草药(一种据说能止血消炎的野草)敷在上面,用干净的麻布包扎好。做完这一切,他才发现自己的胳膊一直在抖,不是害怕,是累的,也是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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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柱的呼吸越来越平稳,虽然还在昏睡,但脸色明显好看了些。帐篷里的士兵们看林越的眼神变了,不再是怀疑和不屑,而是多了些敬佩和感激。那个年轻的同乡士兵,甚至偷偷塞给林越一块干饼,小声说:“谢谢……”
林越接过干饼,硬得像石头,但他咬了一口,却觉得格外香。他看着高个子校尉:“校尉大人,还不知道您贵姓?”
“赵括。”校尉的回答很简洁,“暂时负责这片阵地的防务。”
林越心里一动——赵括?纸上谈兵的赵括?但眼前这个人,虽然年轻,却沉稳务实,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只会空谈。也许,历史书上的记载,也有失偏颇吧。
“赵校尉,”林越说,“王二柱还需要观察,要是三天内不发烧,就有救了。另外,这种止血方法可以推广,遇到动脉出血的伤员,先勒紧近心端,再找医生处理,能多救很多人。”
赵括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一丝赞许:“你说得对。李敢,把这个方法记下来,教给其他弟兄。”他顿了顿,看向林越,“你那件衣服……太扎眼了,容易被秦军当成目标。李敢,给他找件皮甲。”
林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白T恤,确实脏得不成样子,灰红色,皱巴巴的,沾满了血和泥,但他还是有点舍不得——这是他和现代唯一的联系了。